协会公告

(赣教体艺字〔2021〕8号)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江西省大中学生阳光体育竞赛的通知

2021-03-24 13:03:55 804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体育局

 

 

赣教体艺字〔2021〕8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江西省大中学生

阳光体育竞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体育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各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7〕2号)精神,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全面提高全省学校体育工作质量与水平,培养学生体育运动兴趣和技能特长,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经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体育局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江西省大中学生阳光体育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设置

1.高中组竞赛项目:田径、篮球、排球、校园足球(十一人制)共4项。

2.大学组竞赛项目:田径、篮球、排球、校园足球(十一人制)、健美操共5项。

二、竞赛组织管理要求

1.所有赛事均委托江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负责组织管理,各单项竞赛规程由江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制定印发。

2.请各地各校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做好参赛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各项赛事,鼓励更多的学校和学生积极参加比赛。要加大运动员资格审查力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以大充小、打架罢赛等破坏赛风、违反赛纪的恶劣行为,如发现有此类现象,决不姑息,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竞赛疫情防控要求

比赛具体安排视疫情防控情况而定,所有赛事活动均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措施,坚持“防控为先、属地管理、科学施策、循序渐进、动态调整”的工作原则,做到疫情防控“一赛事一方案”,确保各项赛事顺利安全进行。

 

附件:1.2021年江西省大学生阳光体育竞赛总规程

2.2021年江西省中学生阳光体育竞赛总规程

3.参赛队疫情防控责任人信息

4.疫情防控承诺书

5.参赛承诺书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体育局

                                  2021年3月22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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